| 《红坊论坛用户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命名为"红坊论坛"。 第2条 本论坛所有权、经营权均属上海红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3条 本论坛的管理维护由上海红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论坛部门负责。 第二章 论坛用户 第4条 在http://www.591wed.com/bbs/注册的用户即可成为红坊论坛的用户(以下简称"论坛用户"),拥有论坛用户基本权限。论坛用户参与论坛活动时必须遵守《红坊论坛用户条款》。当您的论坛帐号连续12个月或以上未登录论坛,红坊论坛有权删除或冻结该帐号论坛资料。 第5条 本论坛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请求,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提供除外。 第6条 本论坛用户享有在论坛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若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论坛处罚而关闭发言权限则例外。 第7条 本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斑竹;本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开设论坛新版。 第8条 本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 本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10条 本论坛用户享有言论自由权利;并适度拥有修改、删除自己发表的文章的权利。 第11条 本论坛用户不得在本论坛发表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八)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九)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十)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12条 本论坛用户在相关讨论区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款外,还应遵守该讨论区的相关规定。 第13条 未经上海红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意,禁止在本论坛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第四章 论坛管理 第14条 本论坛设定由论坛管理员和斑竹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 第15条 本论坛管理员由上海红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论坛部门正式全职员工担任;管理员行使本论坛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管理员代表本论坛官方立场,除管理员之外的任何论坛斑竹人员及网友言论,由其本人承担,均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第16条 本论坛内容监察工作由上海红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17条 本论坛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上海红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18条 上海红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将在本论坛发表的文章或图片自行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使用时需为作者署名,以发表文章时注明的署名为准。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19条 本论坛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20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红坊论坛"或“www.591wed.com”。 (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红坊论坛"或"www.591wed.com"。 (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六章 处罚原则 第21条 本论坛用户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论坛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破坏论坛、聊天室公共秩序的活动,如有违反,论坛管理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22条 本论坛用户不得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如有违反,论坛有权作出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帐号使用直至删除帐号处理,同时论坛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责任声明 第23条 本论坛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上海红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可以及时与本论坛的管理人员联系。具体的联系方法为:Service@591wed.com 第24条 本论坛用户因为违反本论坛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上海红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5条 本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上海红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26条 上海红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留修改完善本条款的权利。 第27条 本条款自2006年4月20日正式颁布施行。 上海红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四月 |